建筑工程造价由以下几部分构成:
1、直接工程费,即构成工程实体的各种费用,具体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等。
2、间接费具体包括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社会保障费、企业管理费等。
3、计划利润,即相关单位对于建筑工程之后的利润规划。
4、税金,即在建筑工程的整个过程所需要缴纳的费用。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十八条规定,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