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国人民银行法》,人民币单位应为“元”,而非“圆”。
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应用正楷或行书填写,如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等字样。不得用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念、毛、另或填写,不得自造简化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