署名权是指作者在自己创作的作品及其复制件上标记姓名的权利。署名权应当具备以下内容:署名或不署名的决定权、署名方式决定权、署名排列方式决定权、署名指示权。
【法律依据】:
《作权法》第二十条规定,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