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朝268年的历史中,山东地区发生水灾245次,几乎每年就有一次。这其中,黄河水灾的影响最大,占到了水灾的1/3。其中最严重的一次,就是咸丰五年(1855年)发生的铜瓦厢决口,结束了黄河夺淮800年的历史,而由大清河入渤海,造成了巨大的生命和经济损失。光绪八年,黄河在济南等处决口,由济阳入徒骇河。但窄小的徒骇河根本无法容纳黄河水,于是四处漫溢,一直流到了河北平原上,为害甚重。有时候黄河水还会走入小清河,在两河夹住的扇形区域里搅和得人类几乎无法生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