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二、公租房申请材料:
1、本人手写申请书。
2、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家庭成员或合租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婚姻证明:已婚人士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单身、丧偶,需民政局婚姻登记机构开具单身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