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是党内设置部门,其不具体行使司法职能、职责,职能是监督、协调同级司法机关具体执法行为。司法机关即党和国家的具体的执法机关,包括公安(含内设交警)、司法部门(在此以律师及法律服务工作者身份出现)、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部门的统称。相互关系是监督管理与被监督管理的关系,也即党指挥枪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