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经传票送达不出庭,法官可以缺席审判,被告必须出庭而不出庭,法院可以拘传。
开庭过程中,法官会全面审查案情,双方当事人可以充分举证,质证,发表辩论意见,放弃答辩权利,不利于法官查清事实,会承担不利法律后果。建议提前准备答辩,按期参加庭审,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