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在交房前,很多人都会找比较正规的房屋质量鉴定机构,这样可以看看自己的房屋是否有质量问题,如果没有的话万事大吉,有问题就可以找开发商进行及时解决。那么,房屋出现的质量问题如何处理?一起来看看小编带来的介绍吧!
房屋质量鉴定一定要找专业的房屋鉴定机构,建议咨询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依据相关,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和赔偿损失应予支持。
1、业主经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实,主体结构确实不合格的,买方有权解除商品房销售合同,并要求卖方赔偿损失。
2、业主房屋主体质量合格,但房屋存在其他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住宅正常使用的。卖方承担责任,买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 “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一般是指购房者购买的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通过修复购房者的人身财产安全和正常居住使用无法保证房屋质量的情况。
3、业主购买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尚未达到“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严重程度。本案中,卖方轻微违约,未达到根本违约,业主不能要求解除合同并退房。仅可要求卖方承担保修期内的维修责任。卖方拒绝修理或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理的,业主可以自行或委托他人修理,修理期间产生的修理费用和其他损失由卖方承担。
一类房屋鉴定收费标准:每平方米2.7元(≤200平方米 500元)
二类房屋鉴定收费标准:每平方米2.25元(≤200平方米 400元)
三类房屋鉴定收费标准:每平方米1.8元(≤60平方米 300元)
一栋房屋中有多种类型房屋的,按房屋类型分别计价收费。非住宅的房屋安全鉴定收费可在此标准的基础上上浮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