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元素集合定义:只含两个元素的集合。在公理集合论中,单元素集合的存在性是空集公理和配对公理的结果:前者产生了空集Ø,后者应用于对集Ø和Ø,产生了单元素集合{Ø}。
若A是任意集合,S是单元素集合,则存在唯一一个从A到S的函数,该函数将所有A中的元素映射到S的单元素。
集合在数学领域具有无可比拟的特殊重要性。
集合特性:
确定性:给定一个集合,任给一个元素,该元素或者属于或者不属于该集合,二者必居其一,不允许有模棱两可的情况出现。
互异性:一个集合中,任何两个元素都认为是不相同的,即每个元素只能出现一次。有时需要对同一元素出现多次的情形进行刻画,可以使用多重集,其中的元素允许出现多次 。
无序性:一个集合中,每个元素的地位都是相同的,元素之间是无序的。集合上可以定义序关系,定义了序关系后,元素之间就可以按照序关系排序。但就集合本身的特性而言,元素之间没有必然的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