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建议38或39周后再进行剖腹产,此时胎儿较为成熟。女性妊娠正常周期在38周-42周,普通孕妇如果选择剖腹产也应等待胎儿完全成熟,而不应随意决定时间。如果有一些较为危重的情况,如妊高症、母体有重大疾病等,可适当提早剖腹产时间。通常建议产妇尽量选择顺产,剖腹产适用于胎儿窘迫、产程迟滞、骨盆狭窄、胎头与骨盆腔不对称、胎位不正、多胞胎、胎儿过大等情况。且剖腹产虽然使孕妇不必经历分娩阵痛、产道不会裂伤,但产后恢复时间较长、容易发生伤口感染,产后两年内不能再次妊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