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曾以铜壶滴漏的办法计时,因为记录一昼夜的时间,浮标正好上升一百刻,所以古人把一昼夜分为一百刻。但一百刻不能与十二个时辰相配,不能被十二整除,所以又改为九十六刻、一百零八刻、一百二十刻等。
到了清朝初期,确定一昼夜为九十六刻,每一时辰为八刻,每一个小时为四刻。现代计时法一小时是六十分钟,六十分钟除以四刻,则十五分钟为一刻。如今人们以刻来计时的方法即来源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