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账务计算方式:
(1)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企业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的账面价值是资产成本扣减累计折旧和累计减值准备后的金额.
(2)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这个规定主要是为了防止企业以此作为盈余管理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