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司法一共修改了三次,《公司法》是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根据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进行了第一次修正;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进行了第二次修正;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进行了第三次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