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方法如下:
1、评定范围和对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2、不能参评研究生奖学金的学生如下:录取类别为计划内定向、单位委托培养及自筹经费的研究生;休学期间的研究生;延期毕业的研究生;因违规违纪受到学校处分的研究生;
3、奖学金候选人由各单位负责推荐,学校在经过反复征求师生及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由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审定获奖名单,每单位推荐1名候选人,无符合条件研究生的单位可不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