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保护费是指确因工作需要为雇员配备或提供工作服、手套、安全保护用品等所发生支出。
2、劳动保护费的范围包括:工作服、手套、洗衣粉等劳保用品,解毒剂等安全保护用品,清凉饮料等防暑降温用品,以及按照原劳动部等部门规定的范围对接触有毒物质、矽尘作业、放射线作业和潜水、沉箱作业、高温作业等5类工种所享受的由劳动保护费开支的保健食品待遇。
3、劳动保护费不属于应付职工薪酬,是管理费用核算范畴,劳动保护费包括职工工作服、手套、防暑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