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别为:八所镇、东河镇、大田镇、感城镇、板桥镇、三家镇、四更镇、新龙镇。
东方市简介:东方市地处海南省西南部,历史悠久,资源富饶,基础厚实,后发优势凸显。行政区划始于西汉武帝元封元年,公元前110年始设九龙县,隋朝改称感恩县,解放后县城定址黎族东方峒,因而称谓东方黎族自治县,1997年撤县设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