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公安局主要职责:
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2、维护政治稳定,防范、打击恐怖活动;
3、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4、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公共复杂场所和其他列入特种行业管理的单位;
5、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我市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6、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
7、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
8、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9、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宜。
地址:长治市英雄中路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