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执行书及申请执行需要的其他材料。
2、向人民法院提交劳动仲裁裁决书原件。
3、申请执行的事项,只能是裁决书裁定的范围,不可以提其他要求。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四十四条
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二)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