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的就业方针是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作好促进就业工作,实现社会就业比较充分的目标,必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其在就业中的重要作用。一是明确“劳动者自主择业”,充分调动劳动者就业主动性和能动性,促进他们发挥就业潜能和提高职业技能,依靠自身努力,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尽快实现就业。二是明确“市场调节就业”,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在促进中的基础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