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1)工资、奖金。(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如股票债券收入。(3)知识产权的收益,仅指基于知识产权而获得财产权即经济利益,而不包括知识产权的人身权如署名权等等。(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指定由一方继承或受赠的除外。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