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根据双方的约定确定交付房屋的时间,当事人可以约定交付日期或者交付期间。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138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间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间内的任何时间交付。
《合同法》第139条,当事人没有约定标的物的交付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