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退耕还林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退耕还林者应当按照作业设计和合同的要求植树种草。 禁止林粮间作和破坏原有林草植被的行为。当然也禁止在林间放牧和养殖的。如确实需要发展退耕还林林下经济 ,可到当地林业主管部门咨询一下。有些项目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后还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