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商品房取得预售许可证流程为首先为办理人持申请到天津房地产管理局开发科立件,同时将申请进行网上申报。上报审核通过后,公司和房管局开发科相关办事人员约间,到达项目现场进行现场勘验。待现场勘验通过后,由开发科工作人员持商品房预售证审批表到主管科长和主管局长处进行汇签。汇签结束,待公示期过后即可房管局开发科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办理所需材料包括预售审批表;预售方案(长沙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网站固定格式表格);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资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施工许可证(查验原件、留复印件);施工合同(分标段的施工合同,到公司总经办借出原件,查验原件、留复印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