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的解除收养关系必须符合以下要件: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10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