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儒家。以六艺为法,崇尚礼乐和仁义,提倡忠恕和不偏不倚的中庸之道,主张德治和仁政。
2、道家。主张道法自然,顺其自然,提倡清静无为,守雌守柔,以柔克刚。
3、墨家。以“兼相爱,交相利”作为学说的基础。兼,视人如己;兼爱,即爱人如己。“天下兼相爱”,就可达到“交相利”的目的。政治上主张尚贤、尚同和非攻;经济上主张强本节用;思想上提出尊天事鬼。同时,又提出“非命”的主张,强调靠自身的强力从事。
4、法家。主张以法治国,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名家分为“合同异”和“离坚白”两派。 所谓“合同异”,即认为万物之“同”与“异”都是相对的,皆可“合”其“同”、“异”而一体视之。
5、阴阳家。阴阳学说认为阴阳是事物本身具有的正反两种对立和转化的力量,认为万物皆由木,火,土,金,水五种原素组成,其间有相生和相胜两大定律,可用以说明宇宙万物的起源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