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29日,2011年10月2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决定,兵役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简称,是指调整国家兵役活动中所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于1955年7月颁布,其主要内容有国家的兵役制度,武装力量的组成,公民服兵役的条件,形式和期限,兵员的征集,招收和动员,公民服兵役的权利与义务以及奖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