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方法为:
1、凡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需要申请用地的,必须持国家批准的有关文件,向城市规划性行政主管 部门提出定点申请。
需附带以下材料:
用地书面申请。
村委会或居委会审签意见。
属出让转让须附送双方协议及土地权属证件。
2、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用地用地项目性质、规模等,按照城市规划要求,初步选定用地项目的具体位置和界限;。
3、根据需要,征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用地位置和界限的具体意见。
4、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的要求向用地单位提供规划设计条件。
5、审核用地单位提供的规划设计总图。
6、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筑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
应当包括标有建设用地具体界限的附图和明确具体规划要求的附件。附图与附件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配套证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图与附件由发证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实际情况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