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司长级相当于副厅级级别,其应该履行的义务有:1、遵守宪法和法律;2、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3、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4、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做出的决定、命令;5、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6、恪守职业道德,遵守社会公德;7、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副司长级的任职条件是: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18至35周岁;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身体条件;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6、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