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的足球比赛由两队各派10名球员与1名守门员,共11人,在长方形的草地球场上对抗、进攻。
队员人数的规则:上场比赛的两个队每队队员人数不得超过11人,必须有一名守门员。 每队在比赛时可有1至2名替补队员,如果是“友谊比赛”,可以有5名以下的替补队员。 在经裁判员同意后,在比赛暂停时,替补队员可替换队员。 只有在被替补队员下场后,替补队员才能上场。 未经裁判员同意,任何队员不得上场或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