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要求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数量设置相应的安全员:
1、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项目不少于1名;
2、建筑面积在1万到5万平方米的工程项目不少于2名;
3、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项目不少于3名,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线路管道工程按照工程的合同价配备相应数量的安全员:
1、工程造价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不少于1名;
2、工程造价5000万到1亿元的工程项目不少于2名;
3、工程造价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项目不少于3名,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