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家属随军落户口要取的当地部队批准。
办理手续程序:
1、如果有小孩,则先需要给小孩在随军家属一方上户口;
2、去军人当地所属公安局户籍科提交材料审核;
3、去军人当地所属派出所录入档案;
4、去军人当地所属公安局户籍科开出随军家属户口迁移函;
5、随军家属当地派出所接收此函并同意迁出户口;
6、去军人当地所属派出所办理随军家属落户事宜;
办理所需材料:
1、申请家属随军入户登记表。
2、干部申请家属随呈报告表。
3、户籍簿(随军家属及小孩)。
4、随军家属身份证。
5、军人军官证。
6、结婚证。
7、小孩出生医学证明。
8、失业证(随军家属为非农业户口需要,农业户口则不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