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的适用特点主要有:
法的适用的主体主要是国家机关,也包括国家授权的单位,如学位条例规定经批准的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有权授予学位,这就是适用法律规范的活动。法的适用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将法律规范的一般规定运用到具体主体或具体场合,做出具有法律效力的个别性决定的活动,它使当事人之间发生具体的法律后果,并以判决、决定等个别性法律文件宣告这种后果。法的适用活动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的职权范围,遵守相关实体法和程序法的规定。法的适用特点集中体现了法的专属性、程序性、专业性、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