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事业局是城建部门的下属子局,不是行政单位,只是授权管理公用事业的事业单位。
公共事业局主要是城市的水、电、气、热、垃圾、污水、路灯、公共交通、城市道路的建设、管护和维修,下属有自来水公司,煤气公司,热电公司等。负责供水的管理,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等工作。负责环境卫生的管理及垃圾处理场和公厕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等工作,指导、检查各镇、办事处的环卫工作。负责市政公用事业设施的建设、维修和管理等工作。负责城区的园林绿化工作,指导、协调园林资源的保护、利用、开发和建设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