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责任条款必须细读。在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仔细弄清险种的责任范围是非常重要的,因为保险公司只有在他们的所保险的责任范围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才会对消费者有履行赔付的责任和义务。比如说,保险公司对投保者的住院医疗保险都规定了一个观望期,观望期一般是在自合同生效日90天或180天内,如果在观望期内发生的医疗费支出,保险公司则对投保者不负责赔付。
2、身体状况如实陈述。对投保者的身体状况,保险公司在投保前都会做到全面了解,以区分在投保者投保后,发生医疗赔付是否在赔付范围内,或是可不可以参加医疗保险,对隐瞒病情者保险公司可拒绝赔付。因此,投保者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一定要把自己目前的身体健康状况及以往病史如实向保险公司进行陈述,以便保险公司判断是否接受承保或是以什么样的条件进行承保。若投保人在投保时故意隐瞒了疾病事实,不能履行自己的忠实告知义务,一旦投保人发生了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一经查实,就会对自己不承担赔付责任,同时也不会为自己退还保费,让自己受到不应有的损失。
3、文件齐备才可签字。投保者在收到保险公司的保单时一定要查验保单是否附有下列文件:如保单正本;保险条款;保险费正式收据;变更申请书;现金价值表。如果上述文件齐备,自己则可在保单送达书上签字并填写收单日期,否则不予接受,以免日后发生医疗赔付时,会有麻烦。
4、犹豫期规定应看清。为了能够充分保障投保人的利益不受侵害,现在各家保险公司在自己的保险合同中都有“犹豫期”的规定。对投保者来说,一般在收到保单后10日内为“犹豫期”时间,在此范围内投保者可以充分利用这段时间对自己所投的险种再做进一步的深入考虑或作出重新选择。在“犹豫期”内,对投保者有向保险公司提出撤销保险合同的权利,而且在“犹豫期”内退保,保险公司应无条件退还保户所缴纳的全部保费,因此,投保者对自己投保险种“犹豫期”的规定一定要看清,否则自己在签定保险合同后,如果有悔意想退保,可能就会受到不必要的损失。
5、免赔条款注意内容。医疗保险作为保险公司的一种附加险种,是一种补偿性的保险。这种补偿性保险主要的特点是,保险公司是根据投保者实际医疗费用支出情况来进行保险补偿,但保险公司又不是对投保人实际花费的医疗费用全额进行补偿。现在,各家保险公司对自己所开办的医疗保险都规定有一个免赔额。如果投保者的医疗费用低于免赔额,也就是免赔额以内,则保险公司对投保者不会进行医疗费用赔付,即:投保人即使花费了医疗费用也不一定能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同时,保险公司对应该对投保者赔付医疗费用的部分又划分赔付档次。所以投保者在投保时一定要注意看好自己所投医疗保险的免赔条款内容,以便在投保后,出现医疗赔付时,自己心中有数。
商业医疗保险不仅可以缓解求医者的经济负担,又可以为家庭成员的健康解除后顾之忧。购买商业医疗保险不仅要了解产品条款,还要注意免赔条款,另外身体状况也必须如实告知,否则会影响今后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