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主体的需要和客体能否满足主体的需要,如何满足主体需要的角度,考察和评价各种物质的、精神的现象,主体的行为对个人、阶级、社会的意义5方面。
价值哲学此词由法国哲学家拉皮埃在《意志的逻辑》中最早提出,后由E.哈特曼在《哲学体系纲要》中作了系统说明。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价值的本质是现实的人同满足其某种需要的客体的属性之间的一种关系,任何价值都有其客观的基础和源泉,具有客观性。价值是客体属性的反映,又是对客体属性的一种评价和应用。价值是人的某种需要同满足这种需要的客体属性的特定方面的交接点。人和客体之间的价值关系,是在现实的人同客体的实际的相互作用过程中,即在社会实践中确立的。价值与人们受一定社会历史条件所制约的需要、利益、兴趣、愿望密切相关。特别在阶级社会中,人们的价值标准或价植规范受其阶级地位的规定和影响,不同阶级对利害、是非、善恶、美丑等往往有不同的评价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