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开挖的弃土安全高度是不超过1、5米,安全距离为距离基坑不超过2米;
《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规定:基坑边缘堆臵土方和建筑材料,或沿挖方边缘移动运输工具和机械,一般应距基坑上部边缘不少于2米,弃土堆置高度不应超过1、5米,并且不能超过设计荷载值,在垂直的坑壁边,此安全距离还应加大,软土地区不宜在基坑边堆置弃土;
基坑:在基础设计位置按基底标高和基础平面尺寸所开挖的土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