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地民政局办理。
公民办理未婚证明时,一般需要本人亲自携带身份证和户口簿到所在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若不能亲自办理,委托人则需写委托书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再将公证书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寄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拿着公证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到委托人所在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