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在确权之后就会陆续发证。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只有经过不动产权属登记,房屋权属确权后,当事人才对房屋享有所有权。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