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迁回原籍,但是要当地村(居委会)出具你们的关系证明,然后去派出所办理,如果与迁入户口性质不同就不能,如果在当地有固定的住所(不要求房产证,租赁的房屋也可)或者固定工作就可以,具体可以咨询下当地的村(居委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