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陪护人员就是就是守着嫌疑人的工作人员。
办案陪护工作制度:
一、陪护人员要服从纪委领导和办案组长的统一安排,随喊随到。
二、实行陪护轮班制。明确一名陪护组长、固定4—6名陪护人员。陪护人员对谈话对象实行轮流坐班、定点陪护,密切注意其身心及行为状况。
三、实行“四严禁一妥善”制度。严禁陪护人员在工作期间喝酒、打牌、串岗和擅离;严禁探听其他陪护点的情况;严禁擅自带离谈话对象;严禁泄露案情。陪护人员妥善保管通讯工具和办案房间钥匙。
四、做好陪护对象情况报告。陪护值班人员要保证谈话对象时刻在视线内,观察其各种异常情况,做好值班饮食和因病就医服药情况的详细记录。发现问题时报告有关领导。
五、严格责任追究。陪护组长为工作主要责任人,陪护人员为直接责任人。违反规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写出检讨;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党政处分;后果严重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