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以来,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先后三次以暂定税率的方式,对进出口关税进行了集中的调整,进出口关税调控方向进一步明确。自2006年11月1日起财政部降低了58项国内需求较大商品的进口暂定税率,并提高110项高耗能、高污染及一些资源性产品的出口暂定税率;自今年1月1日起又分别对308项商品实施较低的进口暂定税率,对174项商品实施一定比例的出口暂定税率。
从6月1日起,进一步降低了209项商品的进口暂定税率,平均优惠幅度达百分之五十,同时提高了142项高能耗、高污染产品的出口暂定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