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人的条件: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2、年满三十五周岁。3、无子女。4、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5、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6、有正当的收养目的,不违背社会公德和国家法律及国家计划生育的规定。7、收养人有配偶的,须征得配偶的同意,而且必须由夫妻共同收养;8、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但收养孤儿或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收养法》第六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年满三十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