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的,以其遗产偿还债务。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由其权利义务承受人履行义务。理解:执行程序中,案外人因实体法上的原因承受执行当事人地位,享有申请执行人的权利或者承担被执行人的义务,就是执行承担。其包括执行程序中权利的继承和义务的承担两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