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子女的关系在一般情况下,如父母离婚等,是不能结束的,但是,如果依照法律程序或法律规定,父母子女的关系在某些情况下是可以解除的。
(一)子女被他人收养,则父母子女的关系依法消除。
(二)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是因生父或生母与继母或继父结婚而形成的。
【法律依据】
《收养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的成立而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