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集中制的实质是民主与集中的辩证统一。民主和集中是有机联系、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民主是集中的前提和基础,集中是民主的必然要求和归宿。如果民主发扬得不好,集中就会失去广泛的基础,就难以保证其正确;如果在民主基础上形成的集中得不到贯彻和实施,同样是对民主的践踏和背离。所以贯彻民主集中制,既不能离开民主讲集中,也不能离开集中讲民主,必须把二者有机地统一起来,才能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