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追索的对象是持票人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的一个或者多个进行追索的债务人。这种选择不受数量限制,也不受顺序限制,只要是持票人认为最有利于保障其权利的就可以要求追索。其次,持票人虽已对票据债务人中一人或多人进行了追索,但这并不意味着未被追索的其他债务人就因此免除了付款义务,持票人仍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再次对先前未被追索的其他债务人进行追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