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的主要仲裁请求有:
一、确认劳动关系;
二、解除、终止合同经济补偿金;
三、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
四、支付拖欠劳动报酬;
五、支付延长工作时间、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加班费;
六、应休未休年假工资;
七、支付防暑降温费;
八、支付冬季采暖补贴;
九、办理档案和社会报险转移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