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军人办理结婚证不需要带户口本的,只需要部队政治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及军官证或士兵证。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出具军人身份证件和部队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