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
2、给付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给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接受方。定金的性质可以由当事人约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定金具有互不排斥的多重性质。
3、预付款是产品或劳务的接受方为表明自己履行合同的诚意或者为对方履行合同提供一定资金,在对方履行合同前率先向对方支付的部分价金或劳务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