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教师资格证书所需材料:
1、个人向原发证机关提出补办教师资格证书的书面申请。
2、本人档案中存放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教师资格过渡认定申请表》。
3、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包括姓名、教师资格证号等。
4、二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1张。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身份证号码、姓名等信息变更的,需发证机构或户籍管理机构出据证明。